法律有權進入 (4 of 8)

Mike Connel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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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為一個有家族歷代咒詛的人禱告,可以這樣禱告:

1)宣告信仰

“天父,我奉主耶穌的名來到你面前,我宣告主耶穌是我的主,是我生命的主,我是他的寶血重價贖買回來的,從所有的咒詛贖買回來,從所有的邪靈贖買回來,從所有的罪孽贖買回來,我單單屬於主耶穌。”

2)認同禱告

“我代表我的家族,棄絕這個咒詛,破除它的能力,破除我的家族與邪靈達成的任何協議,我破除任何將我們的孩子獻給廟宇神靈的協議。如果我有參與這個行為,求你赦免我。我將主耶穌十架放在我和我的家族中間。我饒恕為邪靈打開門的家人,求主釋放我,撒旦從我生命中離開。奉主耶穌的名禱告。”

通過我們信仰的宣告,破除我們過去所做的協議,預備好我們自己,然后宣告破除這個咒詛,最后,釋放饒恕。這人就要仰望神,仰望耶穌,得到自由。

你看到我所做的禱告,其實都包含了我們剛才所說的得自由的根基。信仰的宣告,就是認出我們的問題並為此承擔責任,認罪悔改,釋放饒恕,棄絕抵擋魔鬼。禱告的順序和用詞並不重要,但要了解這個過程並處理它。

通常在你帶領他們做這個禱告的時候,邪靈就開始彰顯。所以你要做的就是,奉主耶穌的名,破除這個家族的咒詛。這個咒詛就像一條無形的線,帶著權柄的能力宣告破除,不需要很大聲,但要堅定。這並不困難。

你要明白這個事工的流程,人犯罪的時候就與邪靈簽訂了合法的協議,透過我們的禱告,砍斷這個協議﹔宣告我們在基督裡的信心,把我們的罪帶到光中,破除罪所帶來的一切后果,仰望耶穌,使我們得自由。

記住要依靠聖靈來引導你,不用擔心講對每一個字,否則你就是方法導向而不是聖靈引導了。

第二個常見的問題就是參與通靈和邪術的行為。申命記第十八章9至13節,“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,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,你不可學著行。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,也不可有佔卜的,觀兆的,用法術的,行邪術的,用迷術的,交鬼的,行巫術的,過陰的。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。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,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。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。”

人們對靈界有一種好奇和恐懼,現在的主流媒體正在試圖透過很多的奇幻,超自然的現象影響年輕人。這個時代渴望經歷超自然的事情,之前的時代也有害怕超自然的事情。各個不同的文化中都有人對靈界的好奇感,他們想要接觸靈界有幾個目的。第一,希望得到靈界的保護。他們害怕這些邪靈,所以向他們獻祭。可是他卻不知道當他向邪靈獻祭的時候,是把自己獻給邪靈,或者是跟他們交易。

任何人向偶像獻祭,或者向任何邪靈獻貢品的時候,就陷入了跟邪靈交換的關系裡。在這樣的協議中,邪靈就有了合法的權利進入他的生命中。交易就是協議,當他拜的那一刻,獻貢品的那一刻,就是進入與邪靈交換的協議中。

交換的東西就是保護,祝福。財務上的,生命中的,健康上的祝福﹔或者從靈界得來的能力可以勝過他的敵人。不管你去到哪一個文化中,都會發現有人渴望跟靈界接觸。

跟靈界接觸有兩個部分,第一,佔卜,就是算命。華人最愛算命。當他們成為基督徒的時候,他們也希望有一個基督徒的算命。算命就是透過靈界尋找引導。這個引導有多准確呢?靈界中的連結是很緊密的,就像一個邪靈的網絡,他們有連結可以彼此溝通。當你與靈界溝通的時候,你其實不是在跟你的親戚的靈連結。聖經告訴我們,人必有一死,死亡之后就是審判。

所以人連結的是一個熟悉的靈,它對你的家庭狀況非常熟悉,它得到資訊都是正確的。邪靈會觀察人,知道他們所做的事。當你去找一位通靈的人,想知道你已死的家人的狀況,他給你的資訊可能是很准確的。在這個過程中,你已經邀請了邪靈進入你的生命中,對你的生命說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