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有權進入 (4 of 8)

Mike Connel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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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帶人禱告,我會從信仰的宣告開始,

“父神,我奉主耶穌的名來到你面前,我宣告耶穌基督是我生命的救主,是我生命的神,我是耶穌寶血重價贖買回來的,從咒詛贖買回來,從邪靈贖買回來,從罪的能力中贖買回來。主,我向你承認,我過去參與過邪術,通靈的行為,求你赦免我,我棄絕,破除所有與邪靈所做的協議,我拒絕這些靈。主,我饒恕那些傷害我的人,我求你使我得自由,撒旦離開我的生命。奉主耶穌的名。”

跟得自由的根基所經過的過程非常相似。當你了解了其中的過程時,應用在不同的地方就很容易了。可能句子的用詞或順序會有一些不同,聖靈會帶領你如何做。你應如何服事呢?首先,破除與邪靈的協議。第二,命令邪靈離開。奉主耶穌的名,我破除所有與邪靈的協議,我破除他跟這個游戲的魂結,我破除他跟邪靈的連結。有時當我們破除這個連結的時候,邪靈立刻就開始彰顯。你就馬上命令邪靈離開。

使用我們今天所講的自由的根基架構,首先是承認罪,然后認罪悔改,棄絕協議,釋放對人的饒恕,並求主釋放他們,抵擋魔鬼。你破除咒詛,破除跟仇敵所有的協議,命令邪靈出來。很直接。

第三,性方面的犯罪。

性方面的罪可以使我們的生命向邪靈敞開。原因是:神有一個設定好的法則,透過性親密,二人成為一體。當一人跟另一人發生性關系的時候,他們的靈魂產生連結。哥林多前書第六章16,17節告訴我們,“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,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?因為主說,二人要成為一體。但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”18節,“你們要逃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無論什麼罪,都在身子以外。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”換句話說,有東西會進入到身體裡面。路加福音第四章33至36節講到在會堂裡有污鬼,不潔的靈在人裡面。

性犯罪可以在不同的方面影響人。1)與性關系的對象有一個不合神心意的魂結產生。2)他們所做之事的記憶和影像會出現在腦海裡。3)當他們的關系破裂時,在心裡的反映。所以當有性關系的兩人分手后,心裡會有很深的憂傷。因著這個傷痛,人們就會對男人或女人產生苦毒的論斷,內在誓言,甚至死亡之願來試圖減低傷痛。4)邪靈進入生命影響他。

性犯罪對人影響很深,神希望我們能夠潔淨,單單敬拜他。有很多陷入性犯罪的人發現,當他們敬拜神的時候,很難投入,總有不潔淨的畫面進入他們的腦海裡。性犯罪帶來的最不好的結果就是會有這樣的圖像烙印在腦海裡。從這裡得自由的旅程需要一些時間。

我們在處理性犯罪的時候,我們要從靈裡面處理,第一就是要認罪悔改,將邪靈趕出去。第二處理魂結的部分,他跟那個對象產生的魂結。第三需要處理的是魂裡面的被玷污。對他的受傷所做的反應,或者對傷痛的記憶。透過認罪悔改,他的罪立刻得到赦免,立刻得釋放。但心意的更新需要時間,要讓他慢慢的勝過情欲的誘惑,開始追求神聖和潔淨。

聖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性犯罪的危險,為什麼聖經這樣強烈的警告我們,不是因為這個罪比其它罪更嚴重。性犯罪是罪,它影響的是我們跟神之間的親密關系,以及跟人之間的親密關系。神創造我們要有一個連結的關系,他給我們能力可以用親密的行為表達愛,當我們犯了性方面的罪時,它影響了我們親密的能力和感受被愛的能力,影響我們建立好的關系,不斷的玷污影響我們的心思意念。

我們需要認清這幾個罪的部分。教會應該針對這幾個領域有清晰的態度,這個問題比我們想象的更嚴重。性犯罪通常伴隨著隱藏和羞恥,很多問題都是隱藏起來的,人們在不潔淨的光景中受到很深的攪擾,他們把自己封閉起來,卻又感到孤立。

性犯罪的一些例子包括婚姻之外的性關系,同性戀,色情,習慣性的手淫,肛交或者是虐待的性行為,淫亂,亂倫,奸淫,人獸交,扭曲的性幻想。其實聖經講到很多這些東西,我們要學會如何服事人,讓他們得自由。他們可能已經成癮,需要上一些課程以幫助他們重新建立生命,逐漸得自由。